产业投资基金在PPP项目中的作用和价值。这可以解决地方政府面临的三大问题:一是解决新项目的融资问题。由政府发起、银行、保险、产业资本等金融机构共同设立的母基金,可以将新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以单独的子基金形式投入,解决目前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是解决存量项目的偿债压力。对于存量项目,由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的项目公司可以通过tot、rot等方式接管具体的项目运作。特别是已经达到回购期的BT项目,政府原来的支付期限是3-5年。产业基金介入项目后,政府可以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将政府的补贴或支付期限延长至10年甚至更长,从而大大减轻地方政府的短期偿债压力。
三是解决城市投资公司混合改革和融资职能分离问题。许多省市利用地方财政投入和财政资金设立产业投资基金。PPP模式下的产业投资基金一般为城市投资公司,按照对地方政府股权投资的市场化运作,取消了政府的融资功能,再由城市投资公司作为政府投资代表纳入PPP框架下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特定PPP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
PPP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模式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的指导意见》特别指出,中央政府出资设立中国金融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提高项目融资的有效性。鼓励地方政府在承担有限损失的前提下,与具有投资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基金,通过引入结构设计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为了在《关于推进公共服务领域PPP模式的指导意见》框架内筹集基础设施投资资金,除了发行地方债融资外,引入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运行已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选择。在这种背景下,产业投资基金由于其灵活的形式和筹集资金的功能,已成为地方政府基础设施融资的新选择。在新兴的PPP产业投资基金中,根据发起人的不同,有三种模式。
首先,由省政府出资设立引导基金,然后吸引金融机构资金设立产业基金主基金。各地申报的项目经金融机构审核后,由地方财政做劣项目,由母基金做优项目。地方政府做得不好后,将承担主要风险,项目需要通过省政府的审计。二是金融机构与地方国有企业共同发起设立有限合伙基金。一般情况下,LP以金融机构为主,LP以地方国有企业或平台公司为辅,以金融机构指定的股权投资经理为GP。在这种模式下,整个融资结构由金融机构主导。
三是具有建设和运营能力的产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在与政府达成框架协议后,这类产业资本通过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有限合伙基金,连接项目。例如,建设开发公司与银行基金公司共同设立行业基金管理公司为GP,银行基金公司为LP优先a,国有企业为LP优先B,建设开发公司也可以作为LP下级,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以股权形式投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业主(政府)签订相应的财政补贴协议,约定项目的返还方式,业主按协议支付相关资金并提供担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