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总体概况
酒泉市热电联产城区集中供热项目是酒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惠民实事之一。项目实施之前,酒泉城区大部分区域采取小锅炉分散供热方式,供热质量和能力得不到保障。为解决这个问题,酒泉市政府于2009年6月批准《酒泉市热电联产市区供热工程实施总体方案》,方案同时确定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负责热电联产市区供热工程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是酒泉市热电联产市区供热工程的主体运营商。以此为基础,酒泉市政府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多轮接洽。最终于2012年5月签订协议。
项目总体建设进展顺利。2010年5月热源及管网改造工程开工,2011年年底完成投资13亿元,建成一级供热管网24公里,改建换热站1座,实现集中供热面积23万平方米;2012-2013年度接供面积354.73万平方米;2013-
2014年度接供面积480.99万平方米。截至2014-2015年度供热期,本项目已基本达到了设计的888万平方来的供热面积。
(二)项目合作模式
项目采用BOT方式建设运营,在收益机制上,以政府定价、使用者付费为主,在特定情况下政府予以补贴。在合作模式上,政府方—肃州区政府授予社会资本方—国电电力酒泉热力有限公司酒泉市热电联产市区集中供热工程的特许经营权,并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供热资源整合、清产核资、设施改造等工作;国电电力酒泉热力有限公司按照《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酒泉市城市供用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热电联产市区集中供热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维护管理职责,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服从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建设、规划、公安、民政、人防、交通,房管,公路等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配合做好道路开挖恢复、交通指挥协调等事宜,做好道路安全防护警示标志、标牌设置,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电信、移动等通信企业和相关单位根据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的产权归属,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管线交叉穿越。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肃州区政府接受资产并履行经营管理权,合理调配利用资源,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如果国电电力酒泉热力有限公同因为自身经营不善、违约等行为导致工程建设或正常经营难以为继,政府将介人并接管项目资产。
(3) 项目参考值
PPP模式在酒泉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中的应用取得了显著效果。一是缓解了政府对城市集中供热建设的融资压力,为政府分担了43%的投融资压力;二是提高了城市集中供热的建设和运行效率;三是,介绍了该厂的先进技术和运行管理经验。该项目是对现有发电厂余热的综合利用,在项目合作目标上不具有竞争性。如何有效开展此类项目的项目采购和交易谈判,从当时的政策和程序来看仍有改进的余地。但是,作为西部地区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仍有许多经验可供借鉴。
一是积极寻求双方战略一致点。该工程是酒泉市重要的民生工程。政府的战略目标是按期建成投产,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深化与中央企业的合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资本的目标是增加酒泉地区的项目开发,提高综合投资效益。项目的实施实现了双方的战略一致。在解决酒泉市供热能力不足问题,推进节能减排的同时,国电酒泉发电有限公司实现了发电余热的有效利用,提高了整体收入,实现了政企双赢。
二是及时完善配套体系。该项目是酒泉市首次在供热领域大规模引进社会资本。很有探索性。为确保工作的有效推进,润泉市出台了多项配套政策。支持政策有:《酒泉热电联产城市供热工程实施总体规划》、《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理顺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这些制度对保证工程的正确实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三是信息公开。由于项目实施范围广、周期长,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有一定的影响。酒泉市政府重视信息公开,做好项目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项目进展情况,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 项目注意事项
施工过程中项目的操作风险不容忽视。一是政策风险,主要是指政策变化或法律变化对项目的不利影响;二是金融风险,主要是指国家金融环境变化、通货膨胀、汇率或利率变化对项目融资和运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三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影响工程安全、质量和工期的施工风险,主要包括图纸变更、设计变更、原材料和设备未及时到位等。征地拆迁延误、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工期延误、未能按时竣工;四是经营风险、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种原因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减收风险,各级供热经营者经营不善造成的增资等风险;五是市场风险,煤炭、电力、水价波动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热费征收、能源价格上涨等;六是环境风险,为满足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要求而增加的支出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或损害而增加的费用和赔偿。